一、貿易是經濟成長動力
貿易是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之一,世界各國由於資源稟賦的差異,若能分工,各就所長,以最有效率、最低成本生產,然後透過貿易交換,則各國資源可獲最有效的運用,人民也能獲得最大福祉。「世界貿易組織」(World Trade Organization,WTO)的宗旨就是推動自由貿易,然而由於各國經濟發展條件並不相同,想要推動一體通用的貿易規則並不容易,因而允許部分會員實施更優惠的措施(稱之為WTO plus),彼此簽署協議以加速推動自由化,此即所謂「區域經貿協議」(Regional Trade Agreement,RTA)。
二、FTZ、FTA、CM、EU 發展
「區域經貿協議」往前追溯, 最早是1950 年代德法兩國的煤鋼同盟,這個同盟旨在煤鋼免稅自由交易,但同時也達成一個戰略性的目標,就是緩和兩國的敵意與軍事衝突。因為這個協議成效良好,因此隨後就有了橫向與縱向的擴張,橫向的是除了原有六個核心國,德、法、義、比、盧、荷外,歐洲其他參加國家愈來愈多; 縱向的則是減免會員國之間的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,開放市場,即「自由貿易區」(Free Trade Zone, FTZ),後來逐漸的更加深合作的領域,允許生產因素自由流動,因而從簽署「自由貿易協議」(Freetrade Agreement, FTA) 演進到「共同市場」(Common Market, CM),隨著參加的國家愈來愈多,目前已有27 國,並且發展成為「歐洲聯盟」(European Union, EU)發行了統一貨幣「歐元」(Euro)、不僅執行經濟貿易及貨幣一體化政策,同時也擴展到社會、文化等層面的整合,但也因各自經濟及社會條件差異,並非所有的自由措施都通用所有會員國。
三、 兩岸有意願建立共同市場促成經濟融合
大陸自鄧小平改革開放以來,已逐漸走向市場經濟,並已於2001 年底加入WTO,台灣也隨即成為WTO 會員國,差不多與此同時,長期負責台灣經貿事務的蕭萬長先生,也於2001 年倡議由民間組成「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」 積極推動。2005 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首次以主席身分訪問大陸,並與大陸領導人胡錦濤聯合發表「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」,提出「兩岸恢復協商後優先討論兩岸共同市場問題」 。2019 年1 月2 日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40 周年的講話中,指出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,鄭重提出「要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,打造兩岸共同市場,……」。2021 年「十四五規劃」將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納入施政綱領。2022 年8 月國台辦對台白皮書也再次提及「積極促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,打造兩岸共同市場,壯大中華民族經濟」。此外,白皮書也強調習近平所提的「以通促融、以惠促融、以情促融」,探索建設福建為「海峽兩岸經濟融合示範區」。由此足見兩岸均有意以共同市場促進經濟融合
四、建立共同市場的利基
兩岸推動共同市場的有利基礎有以下四點:
1、兩岸互為重要貿易夥伴,大陸為台灣第一大出口地,佔台灣出口的42.3%,第一大進口來源。台灣也是大陸第一大進口來源,2021 年自台進口2,499.8 億美元,位居進口第一位(陸委會,兩岸經濟統計月報353 期,表22)。
2、大陸台商投資及兩岸貿易使兩岸產業鏈及供應鏈緊密結合,尤其半導體、芯片,台灣半導體出口大陸去年佔出口的一半,今年更提升到58%,在世界普遍芯片荒及美國發動科技戰下,更突顯兩岸供應鏈的重要性。
3、兩岸地理接近,無論是海、空運運輸及商務人員往返均極方便,物流成本低,足以形成一日生活圈及緊密的產業聚落。1969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Jan Tinbergen 曾以物理學理論提出Gravity Model(地心引力理論),他認為兩地貿易是與兩地「經濟大小」(Economic size,以產出即GDP 與人
口來衡量)成正比,而與兩地地理和文化上距離成反比8,此一模型考慮到距離的運輸成本,足以證明兩岸確有共同市場的利基。4、兩岸有共同的語言、風俗、文化,便於溝通,相互了解。兩岸人民喜好的產品與服務相同或接近,大陸又市場規模龐大,極具互補互惠的條件,共同市場可以促成兩岸「經濟融合」。而且兩岸通婚愈來愈普遍,也形成了兩岸文化與社會的融合。
五、兩岸過去的努力
兩岸於2008 年6 月在「九二共識」的基礎上,恢復海基、海協兩會的制度性協商管道, 至2016 年共舉行過11 次會談, 簽署23 項協議,其中有許多協議都是為兩岸貿易打造便捷化的基礎,兩岸於2010 年簽署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(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,ECFA)更是為兩岸建立自由貿易區甚至邁向共同市場打下基礎。後來又於2012 年簽署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」及2012 年「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」等。
由於一步到位的自貿區,涉及八千多項產品降低關稅,衝擊過大,所以兩岸2009 年起即商議先簽Framework「架構」協議,經過一年多往返拉鋸,終於2010 年簽署ECFA,由於台灣的平均關稅約4%,而大陸的平均關稅超過8%,故當時開放免稅項目,大陸較多達539 項,台灣則為267 項,雙方也就部分
服務業開放項目達成協議。
ECFA 只是初步的FTA,雙方乃依據通例向前邁進,商討投資便利及投資權益保障協議,並於2012 年8 月完成簽署。隨後再協商服務貿易協議,雙方都能體諒對方的需求與困難,終能於2013 年6 月簽署協議。可惜由於某黨煽動年輕學生霸佔立法院及行政院,以致未能通過,殊為可惜,因為當時陸方對台開放項目不僅優於其他外國,甚至優於香港,可惜少數人不理性抗爭,使台灣失去了「先佔優勢」。
其實在ECFA 討論過程中,民進黨即全力阻擋,以一些似是而非的歪理,毫無依據胡亂指控,例如指ECFA 是糖衣毒藥,ECFA 只照顧大型企業,不管中小企業等等,但2011 年生效實施以來,台灣出口節省了80 億美元的關稅,2011 年在ECFA 屆滿10 年時,民進黨政府還深恐ECFA 會被終止,主管機關官員包括陸委會、國發會、經濟部在立院質詢時,均表示希望能夠繼續。
六、 中國大陸對外推動自由貿易可提供借鑑
截至目前,中國大陸已與26 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19 個FTA,自貿夥伴覆蓋亞洲、大洋洲、拉丁美洲、歐洲和非洲,FTA 貿易額占外貿總額35% 左右(台灣的免稅貿易額僅約10%),大陸仍積極擴大與其他國家協商。2021 年已申請加入「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」(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- Pacific Partnership, CPTPP),另鑑於近年數位經濟蓬勃發展,大陸今(2022)年亦申請加入「數位經濟夥伴關係協定」(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, DEPA); 此外,大陸並繼續推進與「海合會」9、厄瓜多爾、尼加拉瓜、以色列、挪威及中日韓等自貿協定談判和中國- 東盟自貿區3.0 版等升級進程,與更多有意願的交易夥伴商簽自貿協定,共同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和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。
中共二十大習總書記的報告提及:
1、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,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,加快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,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,共建「一帶一路」成為深受歡迎的國際公共產品與國際合作平台。
2、同時也進一步提升水準,提高貨物貿易零關稅比例,放寬服務貿易和投資市場准入,積極參與數字經濟、環境保護等新規則議題談判,推動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。
3、在產業發展方面,具體指出要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集群發展,構建新一代資訊技術、人工智慧、生物技術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高端裝備、綠色環保等一批新的增長引擎。同時要構建優質高效的服務業新體系,推動現代服務業、現代農業。
4、建設高效順暢的流通體系,降低物流成本。加快發展數位經濟,促進數位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,打造數字產業集群。
5、習近平最近在進博會又提出創建「絲路電商」合作先行區。
以上代表了大陸未來五年戰略產業發展的方向,值得兩岸產業界共同努力。
尤其是2022 年1 月1 日中國大陸與「東南亞國協」(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, ASEAN) 日、韓、紐、澳等國(ASEAN+5) 簽署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」(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, RCEP)。其內容除了貨品貿易、關務便捷、食品檢驗與動植物防疫、服務貿易、投資與貿易救濟…等「自由貿易協議」的內容外,還增加了自然人移動、智慧財產權、電子商務、中小企業、經濟和技術合作與政府採購等,已經是邁向「共同市場」的範疇。
七、兩岸共同市場如何起而行
1、自 由化潮流, 近年來也碰到一股逆流, 美國川普退出「跨太平洋夥伴協定」(Trans-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, TPP),英國的脫歐,但主流的趨勢仍是走向區域經濟整合,美國退出TPP 後,由日本主導成立了CPTPP取而代之,兩岸均已於2021 年9 月申請加入,雙方實應攜手合作,共同加入,並以其標準來為兩岸共同市場做準備,至於名稱問題可以用WTO 之台澎金馬關稅領域,以避免敏感的政治問題。另外亞太地區,由中、日、韓、澳、紐及東協十國成立了RCEP,香港則已申請RCEP。由於台灣與RCEP 成員國貿易量還超過CPTPP,因此,基於經濟理由,也有加入必要,兩岸可以藉此展現互助善意,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加分。
2、近年來成立的自由貿易協議,其範圍已較傳統自貿協議為廣,包括貿易便捷化、環境保護、綠色能源、勞工權益、中小企業、數位貿易、產品檢驗檢疫的項目及標準。共同市場將來應注意事項,尤其是檢驗檢疫應協調一致,建立公開透明的通報機制。
3、最近美國倡導「印太經濟架構」(Indo-Pacific Economic Frame work, IPEF)及晶片四方聯盟(Chip 4),其間固有圍堵封殺的意圖,但其中韌性供應鏈、綠色能源、公平經濟(稅務及反貪腐)數位貿易,不無值得兩岸參考借鏡之處。
4、由於兩岸經濟規模,地理範圍、人口數量的差距,關於共同市場生產因素流動必須逐步漸進,不必躁進。
八、攜手合作,因應新局
雖然目前台灣民進黨執政,使兩岸協商聯繫中斷,但大陸方面,實可就「操之在己」的部分,單方面先行,第一、例如RCEP 中不涉降低關稅的消除非關稅障礙,如通關便捷化即可對台先行開放。第二、在海運方面也可就台商需要開放的港口,不必協商,單方面開放。第三、兩年前中斷的陸生,亦應考慮重新開放,年輕人愈早交流,愈能相互理解,結成好友,對於緩和緊張也有助益,因為這是「文化融合與社會融合」重要的一環。第四、兩岸經貿宜去政治化,以避免干擾經貿依市場法則運作。第五、積極訂定具體辦法,落實「建設福建為海峽兩岸經濟融合示範區」。
台灣方面為了顯示善意,至少可做幾件事,第一是儘速立法通過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」,這是服貿協議太陽花運動後,民進黨承諾儘速推動的立法,唯有此法通過,兩岸協商談判才有意義。第二,台灣目前仍違反WTO最惠國待遇規定,禁止大陸農工產品進口,農產品部分,前在兩岸協商ECFA 時,我方已說明開放困難,大陸也能理解,但工業品的1,400 多項,實應逐步開放,並對業者輔導升級轉型,因為將來申請加入CPTPP,這也將成為被諮商課題。第三,儘速恢復兩岸原已協商開放之航點及小三通,俾便商務人士往來,而且以往在兩岸航班還偶見外國人士,他們是外商派駐兩岸人員,也有業務往來溝通需要。第四,現在疫情趨緩,政府開放團客來台,唯獨大陸地區仍予禁止,但事實上大陸疫情不比其他國家嚴重,只會凸顯敵意。第五,儘速讓已簽署的「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」與「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」生效實施。
俟兩岸關係改善,雙方可進一步協商,儘速簽署「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」與「爭端解決」機制,完成兩岸自由貿易區的建立,奠定兩岸共同市場基礎。
九、 未來台商台胞可以融入大陸新發展格局路徑
當前在推動兩岸共同市場上,雙方可以根據發展需要,推動產業合作,讓產業可以強強聯手,在全球供應鏈上發揮更大的力量,具體可行的項目包括:
第一,數位經濟: 大陸在軟體應用方面有成熟經驗,在5G 運用、雲端服務、數據中心等未來發展前景可期,台灣則在硬體研發方面較有活力,兩岸絕對是互補互利,兩岸應可合作研發,並進一步在數位產品、數位貿易方面訂定規則。
第二,精密機械: 精密機械為所有工業之本,包括半導體也離不開,2022 年台灣對大陸出口機械172 億美元,占該類產品出口30%,同年也由大陸進口機械134 億美元,形成「產業內貿易」(Intra-industry trade),然而高階「電腦數位控制器」(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, CNC)仍受制於日製產品,兩岸應共同研發取代,合作走向智慧機械、智慧製造,兩岸實應就生產精密機械設備合作努力,擺脫受制於日本窘境。此外,因RCEP 生效,台灣機械較RCEP 會員國出口大陸要多付6%~10% 關稅,極為不利,因此極有必要加入RCEP,避免不公平競爭。
第三,生技醫藥: 近年因為新冠疫情,大健康產業為兩岸都重視的策略性產業,各有優勢,應該互補研發。兩岸於2011 簽署有醫藥衛生合作協議,其中有相互採認臨床試驗機制,可惜2016 年後停止運作,實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合作。大健康產業鏈還包括生物科技、疫苗、檢測、醫療器械等,雙方可朝向相互認證努力。
第四,環保產業鏈: 電動汽車,大陸在電池(寧德時代)及整車(比亞迪、小鵬)等方面已經成熟,台灣在汽車電子方面也有所成,此外,大陸在氫能汽車已經起步,北京大興已設有國際氫能示範區,浙江大陳島甚至已運用「綠氫」(綠色能源製成),兩岸實有很大合作空間。此外生態保育、綠色能源包括太陽能、風電,甚至於氫氣研發,上海已建立氫交易平台,都是可以合作的方向。
第五,現代農業: 現代食品講究有機、安全,有機農業是兩岸應該共同努力的方向。從有機出發,進而循環農業,創造碳匯、沼氣發電等,大陸土地面積廣闊,很有條件朝此研發。
第六,新基建: 近年大陸提出新型基礎設施建設(新基建)概念,2020 年國家發改委具體提出內容,包括信息基礎設施、融合基礎設施及創新基礎設施。似可再更細部規劃,鼓勵兩岸業者合作研發13。
第七,融入內需市場: 根據中國大陸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」,2021 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44 兆823 億元人民幣,成長12.5%,第三產業(服務業)產值為60 兆9,680 億人民幣,占總產值的3.3%,成長8.2%,已經超過產值佔39.4%的第二產業,產值45 兆904 億元人民幣14。未來中國大陸內需市場、服務業市場前景可期。
第八,參與擴大對外開放政策: 大陸推動「一帶一路」與「自由貿易試驗區」政策,尤其是海南與深圳的發展規劃,受到國內外企業的關注。而「外商投資法」的頒布更加依法保障外商在中國大陸的投資權益。特別是RCEP 在2022 年1 月1 日已經生效實施,衍生出的商機無限。
十、結論
最後,具體來說,面對世界經貿新局,兩岸實應攜手合作,共同因應,具體推動,可分三個層次。
第一、官方層次,目前蔡政府不認九二共識,兩岸協商中斷。將來若能恢復,兩岸官方應協調分工,優勢互補。現階段,陸方可就無須協商操之在己的部分先做,例如RCEP 中不涉及降低關稅的一些行政措施,即可先行開放。
第二,產業層次,相對應的產業公會應定期交流聚會,分析產業趨勢,列出需要掃除之法規障礙,請求政府協助事項,結合各自優勢,分工研發,共訂標準,共創品牌。目前定期舉辦的京台論壇及企業家峰會即可發揮更大功能,促其落實。
第三,企業層次,產業上下游業者,包括橫向與縱向,透過上述產業工會、論壇、峰會平台之媒介,可探討產業趨勢,產品走向,共探市場需求,合作設計研發。
總之,兩岸共同市場是兩岸「經濟融合」的重要步驟,經貿的交流一定會促進人員的交流,人員的密切往來,又會促進通婚,形成「社會融合」。進而為了加深對市場的了解,年輕學生也會交流學習,達到「文化融合」。以上這些作為,逐漸可以達成習近平提出的「以通促融」、「以惠促融」、及「以情促融」的兩岸融合目標。願兩岸共同努力,和平相處,建設強大的經濟實力。